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企业年报(2019)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29浏览:12设置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9)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及有关会议要求,就我院《企业年报(2019)》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写要求:

企业年报重点内容应包括企业与院校间的校企合作或产教融合等相关工作开展的具体措施与成效,可围绕如“企业概况、参与办学、资源投入、参与教学、助推企业发展、服务地方、保障体系、问题与展望”等方面编写。

(二)报送要求:

1.每所高职院校均应提交企业年报。其中,江苏省品牌专业、高水平骨干专业、江苏省产教融合平台所依托专业,均需提交企业年报,如专业重合可合并提交,并在括号里予以注明。

2.截止时间:20181231日。材料包括:“**(企业全称)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19)(专业名称)”最终稿1份(word格式)。

3.材料发送至邮箱:251215791@ qq.com。联系人:王正华,联系电话:17372992528

 

 

 

质量监督与控制处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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